山西省制造业振兴升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近日成立,出资额约100亿元。该基金经营范围包括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出资方包括山西产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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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6年9月1日起,对企业自有或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特定用途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些用途包括:石油天然气(含页岩气、煤层气)生产企业在工矿区内的消防、防洪排涝、防风、防沙设施用地,厂区以外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用地;油气长输管道线路用地及施工临时用地;水电站的水库水面淹没区、大坝(不包括发电厂房用地)、堤防、护坡、航道(含航道设施)、增殖放流站、过鱼设施、灌溉设施和泄洪设施用地;核电站的堤防、护坡用地;火电厂厂区以外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用地;供电企业的输电线路(含杆塔基础)用地及其施工临时用地;煤炭企业的炸药库库房外安全区用地,厂区以外的铁路专用线、公路、向社会开放的公园和公共绿化带用地;矿山企业(含金属矿产和非金属矿产)、建材企业的炸药库库房外安全区用地。
企业的上述用地在项目建设期间也可按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减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临时用地批复、项目立项规划文件、土地用途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