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春阳撤诉与申通快递实控人陈小英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涉及4056.85万股(市值约2.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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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申通快递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原告奚春阳提出撤诉申请,法院准许其撤诉。此前,奚春阳以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为由,对申通快递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小英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登记在陈小英名下的申通快递2028.42万股股份归其所有。该案涉及的股份对应市值约2.9亿元。
2026年1月19日,申通快递收到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奚春阳认为,登记在陈小英名下的4056.85万股公司股份系双方离婚时约定分割的特定夫妻共同财产,经重组上市转化形成,请求确认其中50%即2028.42万股归其所有,并办理非交易过户手续。4月27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本案移送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处理。
申通快递公告称,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据公司年报,自然人股东陈德军与陈小英兄妹合计持有申通快递5.49亿股,占公司股本的35.85%,为实际控制人。陈小英于2017年9月辞去申通快递副董事长等职务。
申通快递成立于1993年,为中国率先成立的民营快递公司之一。陈小英与陈德军为兄妹关系,陈小英的第一任丈夫聂腾飞为已故申通快递创始人之一,第二任丈夫为奚春阳。奚春阳早年曾任聂腾飞的专职司机兼助手,后担任天天快递董事长,并于2015年11月被任命为申通快递副总经理,上任一个月后辞去该职务。8月4日,申通快递股价收于14.32元/股,下跌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