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宏观其他

人社部发布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规程,2027年起开通全国统一线上服务

发布:更新:作者:

本文是 24TopNews 对公开财经信息完成重复合并后的事件分析,不是原始采访或证券推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规程(暂行)》,自2027年1月1日起,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将正式开通。该文件是2026年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工作的意见》发布后的重要配套文件,旨在统一账户转移接续机制,解决流动就业背景下账户管理不便等问题。

企业年金是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属于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自2004年建立以来,补充养老功能逐步显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数据显示,2026年一季度,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达18.6万个,参加职工3389万人,积累基金接近4.28万亿元。

2024年,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落地企业年金项目。该公司为创业板上市的特种装备制造民营企业,目前企业年金计划已覆盖位于江苏、上海、广东等地的子公司,资金规模超过1500万元。企业方面表示,企业年金的落地完善了保障与激励体系,有助于增强人才吸引力。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总体稳健。2007年以来全国企业年金基金年均投资收益率为6.2%,近3年累计收益率为11.31%。截至2025年底,国寿集团作为受托机构之一,企业年金投资管理规模为5251.55亿元,共管理910个组合;近3年单一计划含权益类组合累计收益率为12.45%,单一计划固收类组合累计收益率为11.85%。

从2026年开始,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均可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均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根据新规,职工变更工作单位后,可通过全国统一线上申请渠道发起账户归集,依托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交互和资金划转,形成“个人申请、机构办理、系统流转”的办理模式。

针对新就业单位未建立企业年金的情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明确了归集与托管流程。职工有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保留账户的,可选择其中一个作为归集账户,将其他个人账户转移归集;没有集合计划保留账户的,暂不转移,待达到企业年金领取条件时,向管理其最后一个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受托人提出申请,办理转移接续和年金领取。

目前,我国已建立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和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信息平台正在建设之中。此次转移接续政策的实施,为企业年金制度运行提供了统一的信息基础设施,有助于降低劳动者流动就业时的账户管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