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对携程垄断行为开出在线旅游首张反垄断罚单,罚没51.7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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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7月25日依法对携程集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没合计51.79亿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16.58亿元,按携程2025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69.58亿元的7.5%处以罚款35.21亿元,并责令其全额退还强制扣除酒店经营者的订单储备金1.22亿元。
处罚决定认定,携程通过流量倾斜诱导“特牌”酒店签订独家合作,并对“金牌”“无牌”酒店强制要求全网最低价,不配合则采取限流、摘牌、扣除订单储备金等措施。这些行为被界定为限定交易和干预定价,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从2020年至2025年,携程按GMV计在中国境内在线酒店预订平台服务市场的份额分别为53.5%、54.0%、53.3%、59.1%、58.3%、58.7%;按营业收入计,同期份额为53.4%、51.5%、51.1%、58.9%、58.5%、56.8%。
携程集团表示全盘接受、坚决服从处罚决定,并公布了五方面共19项整改措施,包括立即停止独家合作行为、保障酒店经营者自主经营权;停止不合理“全网最低价”要求、保障酒店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维护酒店经营者合法权益,持续倾听商家意见与诉求;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合规建设,健全长效机制等。
此次处罚是我国在线旅游行业首起反垄断案件,也是互联网平台重大垄断案件中首次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比例7.5%高于此前阿里巴巴(4%)和美团(3%)的案例。同月,《旅游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印发,将旅游业定位为“新兴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具有显著时代特征的民生产业、幸福产业”,并对头部平台提出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隐性壁垒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