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集中处罚7家券商投行业务违规,多家机构被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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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证监会集中公示9份投行业务监管决定书,叠加上海证监局披露的1张债券受托管理警示函,合计7家券商集体受罚,涉及广发证券、世纪证券、红塔证券、国元证券、国融证券、甬兴证券、国泰海通证券。本轮违规问题呈现鲜明共性:多家券商投行业务质控、内核环节把关流于形式,尽职调查执行不到位成为高发问题,部分机构薪酬管理、廉洁从业排查、项目材料审批等内部治理存在短板。同时,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信息披露督促义务落实不力的风险持续暴露。
广发证券因质控部门独立性不足、项目收费不规范等问题被出具警示函。世纪证券存在质控、内核把关不严,薪酬管理不规范问题。红塔证券多项核查工作存在疏漏,包括质控现场核查不到位、保荐工作报告披露不充分、底稿验收把关不严。国元证券承销保荐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质控、内核把关不严格,廉洁从业问题排查整改不到位。国融证券存在承销保荐项目尽职调查不到位,质控、内核把关不严格,报送材料审批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甬兴证券承销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执行不到位,质控、内核把关不严,薪酬管理不规范。证监会要求各家券商加强对投资银行业务的内控管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国元证券、国融证券、甬兴证券三家券商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三家券商时任投行业务负责人同步被追责:国元证券时任投行业务负责人李洲峰、国融证券时任投行业务负责人柳萌、甬兴证券时任投行业务负责人金勇熊分别被出具警示函,认定三人对相关公司投行业务违规行为承担管理失职责任。
上海证监局披露,国泰海通证券作为景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因持续管理履职不到位收到警示函。违规行为包括:对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尽职调查不充分;针对发行人监事变动、到期债务未能清偿、重大诉讼、实控人及发行人失信、受到债券业务纪律处分等重大风险事项,未及时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也未能有效督促发行人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披露失真;未能督促发行人规范披露定期报告中有息债务余额、实控人对外资产、单项资产受限等关键信息;未按照规定开展发行人债券现场风险排查。上述行为违反《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广发证券近期已多次被监管点名。上交所7月15日发布的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广发证券多名客户频繁发生异常交易行为,经多次采取自律管理措施后,2026年5月至6月再次出现同类情形,上交所对其予以书面警示。
广发证券官网资料显示,公司成立于1991年,先后于2010年和2015年在深交所及港交所主板上市。截至2025年末,公司旗下拥有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等6家全资子公司,控股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一季报显示,截至一季度末公司资产总额1.12万亿元。
世纪证券官网资料显示,公司成立于1990年,原名江西省证券公司,总部设在深圳前海,为国有控股全牌照证券公司,在全国设有50余家分支机构。根据世纪证券公司债券2025年度报告,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0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亿元,较2024年增长2.04%,截至2025年末总资产217.85亿元。红塔证券官网资料显示,公司成立于2002年,2019年在上交所上市,控股股东为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2026年一季报显示,红塔证券实现营业收入4.4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亿元,截至一季度末总资产622.67亿元。
河北证监局查明,中天国富证券在东旭光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出具的财务顾问报告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构成欺诈发行。中天国富被没收财务顾问业务收入283.02万元,罚款1415.09万元,暂停财务顾问业务许可6个月;承销业务被没收违法所得2547.17万元,罚款60万元,合计罚没4305.28万元。时任项目主办人陈东阳、张瑾分别被给予警告,各罚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