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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政公署起诉汇丰前职员及中介等3人,涉嫌串谋受贿2.9万港元协助客户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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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8月4日正式起诉一名时任银行职员及一名中介等3人,控告他们涉嫌收受及提供贿款共2.9万港元,以协助该中介的客户开立银行户口。被告包括汇丰银行时任银行业务主任郑凯盈(31岁)、中介林博贤(27岁)及郑凯盈的友人郑嘉瑶(35岁)。郑凯盈和林博贤分别面临多项受贿和行贿指控,3人获准保释,将于8月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郑凯盈时任汇丰银行上环分行员工,林博贤以中介身份转介客户予保险经纪公司投保,并为客户安排开立银行户口以缴付保费。

控罪指3人涉嫌于2024年5月至10月期间收受及提供利益,以使郑凯盈处理林博贤转介的客户银行户口申请。3人涉嫌串谋向郑凯盈提供贿款1.3万港元,郑凯盈另被控收受林博贤4笔贿款合共1.6万港元,林博贤则就每名转介客户向郑凯盈提供300至600港元贿款。汇丰银行进行内部调查时,发现多宗由郑凯盈处理的可疑开户申请,怀疑她未彻底履行银行要求的尽职审查。案件将按既定司法程序审理,相关细节以法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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