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石化因职工董事未签劳动合同被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俞凤娣同日辞职,系A股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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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荣盛石化公告称,公司于8月12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决定指出,公司现任职工董事俞凤娣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不符合职工董事任职条件。同日,俞凤娣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职工董事职务,辞职原因为“因整改需要”。这是A股首例因职工董事未与上市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而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事件。
追溯俞凤娣的任职过程,2025年5月16日,荣盛石化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俞凤娣为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彼时公告的简历显示,俞凤娣曾获杭州市劳动模范称号,历任绍兴县第一涤纶厂生技科技术员、绍兴市第一化纤厂生技科科长、荣盛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假捻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当选时,她的核心身份是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在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俞凤娣不仅当选董事,还进入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8月13日公告显示,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荣盛石化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荣盛石化随即作出人事调整。8月13日,公司同时发布公告称,于8月12日收到俞凤娣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辞职原因明确为“因整改需要”,俞凤娣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从法律逻辑来看,职工董事区别于股东委派董事、独立董事,其身份前提是公司在职职工,必须与上市公司建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书面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最直接、最规范的凭证。职工的劳动合同核查属于上市公司设立职工董事过程中的必要环节。俞凤娣当选职工董事一年多后被发现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该案例在A股监管处罚中属于首例。截至8月13日,荣盛石化股价为12.70元,总市值约126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