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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诉中国能源借款追偿案一审判决获赔逾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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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盘后,上海电气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公司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公司借款利息约2935万元、罚息约1.61亿元,并支付截至2026年8月7日的复利约1417万元及自2026年8月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复利(以尚欠借款利息为基数,按照年利率8.3655%计算),同时赔偿律师费损失15万元,上述款项合计逾2亿元。

该案源于公司2019年和2020年向中国能源提供的合计10亿元借款,借款到期后经催讨未获清偿。此前,借款方归还本金100万元及部分利息,借款方及担保方均未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正式提起诉讼。经公司与作为借款担保方之一的被告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协商,2024年9月29日,公司与浦发机械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浦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书》,就中国能源借款的本金债务部分的偿还方案达成和解,上述诉讼已结案。

2025年8月,公司就中国能源借款的剩余债务部分向中国能源及担保方上海中油国电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昌泰电气有限公司、中机国能工程有限公司等其他债务人追偿,并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案号分别为(2025)沪0115民初94754号(诉讼一)和(2025)沪0115民初94749号(诉讼二)。其中,“诉讼一”追偿的是中国能源借款的利息、罚息及复利,公司请求以中油国电所质押的中国能源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诉讼二”追偿的则是中国能源借款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公司请求以中油国电、上海昌泰电气有限公司所质押的中国能源股权优先受偿,并要求中机国能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告同时提示,目前尚未收到“诉讼二”的判决结果。鉴于本次判决为“诉讼一”的一审判决,被告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本次判决尚未生效。因最终判决及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半年报,2026年上半年上海电气实现营业总收入633.32亿元,较2025年同期上升1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0亿元,较2025年同期上升1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50亿元,较2025年同期上升0.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59亿元,较2025年同期上升107.8%;基本每股收益为0.062元,较2025年同期上升17.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76%。

分板块看,能源装备板块实现营业总收入365.58亿元,较2025年同期上升21.4%,主要是风电及储能业务销售收入较2025年同期有所上升;工业装备板块实现营业总收入189.54亿元,较2025年同期上升1.9%;集成服务板块实现营业总收入108.62亿元,较2025年同期上升31.5%,主要是工程项目销售收入较2025年同期有所上升。半年报指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得益于核心业务板块经营提升,营业总收入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年同期增长,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较2025年同期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2025年同期增加。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约64.91万户,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约6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