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法人机构年减711家,农村中小银行减少670家;四川农信社改革完成4市统一法人,处置不良贷款187亿元,不良率降至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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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的最新金融机构法人名单显示,截至2025年末,由金融监管总局及派出机构监管的法人机构共6489家,较2024年末减少711家。变动主要集中于农村中小银行,其他类型机构数量总体保持稳定。其中,农村中小银行较2024年末减少670家,降幅达18.6%。中央层面多次提出要深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相关改革旨在有序出清结构性风险,通过补充资本、完善治理、强化风险管理和能力建设,提升机构稳健性和服务水平。
以四川为例,2021年以来,四川启动了新一轮农信社改革。2022年至2024年期间,按每年2家的步伐试点,组建乐山、巴中、雅安、德阳、南充、达州6家市级统一法人农商银行。待相关改革完成,四川将实现四川农商联合银行系统“1+20”的法人架构,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全域地市农商银行”目标(省会城市除外)。
四川改革过程中,处置不良贷款187亿元,整体不良率从3.48%压降至2.65%,较改革前下降0.83个百分点。法人机构总数减少74家,于2022年实现高风险机构全面清零。市级农商行通过吸收合并县域农商行,引入四川农商联合银行、地市优质国有企业,募集入股资金137亿元,平均实收资本由12亿元增加至36亿元,13家机构资产规模突破千亿元。6家改革机构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3.01%,比改革前提高0.91个百分点;平均拨备覆盖率为172.77%,比改革前提高20.56个百分点。改革后,市级农商银行新投放贷款不良率均控制在1%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