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启动私募合规自查,要求10月15日前报送整改方案,覆盖六大领域并严查类信贷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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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近日下发通知,启动2026年深圳辖区私募投资基金合规自查工作。辖区各私募基金管理人须于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自查,对照《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查工作底稿》逐项排查不合规情形并报送整改方案。
本次自查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范围包括股东出资合规情况、管理人从事无关或冲突业务情况、关联方情况、基金宣传推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以及投资运作合规性等六大领域。各管理人需对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基协有关自律规定开展自查。随通知下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查工作底稿》中,核心的“自查汇总表”共列明约45项具体核查情形,基本覆盖近年来私募监管重点关注的各类违规情形。
在出资与适当性方面,重点核查员工、股东出资额是否明显高于其日常收入及资产状况,出资额高于1000万元的自然人投资者出资是否与其收入资产明显不匹配,对未备案合伙企业是否穿透核查投资者适当性并留存材料,是否存在口头或协议约定代持股权等情形。在投资运作合规方面,核查重点包括基金向投资标的提供的借款、担保余额是否超过基金净资产20%、期限是否超过1年且滚动延续,投资协议是否设置显著不合理条件、按本金加固定收益计算回购价格,对赌协议是否要求无论经营业绩如何均按固定收益回购或支付现金补偿,可转债协议是否未约定转股条件、变相成为借款,是否按照固定收益率而非实际投资回报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等。同时,监管还对信用债成交价向不利方向偏离10%以上、个股大宗交易成交价偏离5%以上等异常交易情形进行排查。
在关联交易与流动性方面,对主要投向采用协议成交或流动性较低的竞价成交资产且交易对手方为关联方的产品,要求核查是否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并向投资者披露;同时对净资产50%以上投向新三板、定增、协议转让基金的产品开放频率和开放期安排提出核查要求。在无关业务与嵌套方面,明确核查是否参与代销金交所、伪金交所或持牌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是否参与结构化发债并收取咨询费,是否对外提供居间服务、融资顾问服务,是否在办公场地开展算命、修订家谱等无关业务,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是否高于20%等;同时核查2023年9月后是否存在经过两层以上私募基金、资管计划才投向底层标的的嵌套结构。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7月末,按注册地分布,深圳共有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2701家,管理基金17820只,管理基金规模2.28万亿元,管理人数量和管理规模均位居全国第三,占全国规模的8.87%。从行业整体看,截至2026年7月末,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18512家,管理基金14.47万只,管理基金规模达25.73万亿元,较6月末的23.66万亿元增加2.07万亿元,首次突破25万亿元大关,并连续十个月创出新高。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首次突破9万亿元,达到9.10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11.93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规模4.45万亿元。
发行端方面,2026年7月,新备案私募基金2601只,新备案规模1221.75亿元,连续两个月突破千亿元。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763只、新备案规模728.09亿元,占比接近六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152只、规模188.48亿元;创业投资基金686只、规模305.1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