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银行3名前客户经理被廉政公署起诉,涉嫌收受逾3.5万元贿款协助客户免排队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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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诉3名时任银行职员,控告他们涉嫌收受贿赂,以协助一名保险代理转介的客户无需轮候,直接办理银行开户手续。3名被告已获准保释,案件将于明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陈富昆(32岁)、陈伟柏(29岁)及游启龙(33岁),案发时均为汇丰银行客户经理,被控共6项贪污罪名,即5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及《刑事罪行条例》。控罪指陈富昆涉嫌于2024年,从一名保险代理接受贿款,以利便对方转介的客户开立银行户口,每个客户涉收贿款1000元至1200元。此外,陈富昆涉嫌将部分客户转介予陈伟柏及游启龙等3名汇丰银行客户经理协助开户,并就每位转介客户,向陈伟柏、游启龙等3人提供贿款300元至500元。
廉署调查发现,陈富昆涉嫌收取贿款共逾3.5万元,以安排该名保险代理转介的客户无需轮候直接办理银行开户手续,并曾于自己无暇接待有关客户时,要求陈伟柏及游启龙等3人协助。在上述贪污调查中,廉署又揭发陈伟柏涉嫌于2026年2月向一个非法收受赌注的网上平台投注,涉款共逾12万元。他昨日另被控一项向收受赌注者投注,违反《赌博条例》。